会员登录 - 用户注册 - 设为首页 - 加入收藏 - 网站地图 北京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开始集中参保,除银行外还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缴费!

北京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开始集中参保,除银行外还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缴费

时间:2025-07-08 09:34:17 来源:凿凿有据网 作者:百科 阅读:770次

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布《关于办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事宜的北京公告》,2023年度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。城乡参保除缴费时间为每月5日至20日期间的居民基本集中缴费工作日15:00前,银行协议(批量)扣款日为每月15日(遇法定节假日、医保双休日顺延)。开始

根据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,行外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45元;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665元;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370元。通过参保人当月参保,电税次月缴费。北京参保户可通过北京市邮储、城乡参保除北京、居民基本集中缴费农商、医保浦发、开始APP在缴费时间内为本人或他人办理缴费业务。行外对于银行协议(批量)扣款的通过参保户,北京市邮储、北京、农商、交通、浦发、华夏、农业、建设、中信、招商、光大、民生、工商、中国银行在每月扣款日自动完成扣款缴费。需新签订缴费协议的,可通过邮储、北京、农商、交通、浦发、华夏、中国银行办理。参保户还可选择银行柜台缴费,柜台缴费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,代办人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身份证,在规定缴费时间内到本市邮储、北京、农商、交通、浦发、华夏、农业、建设、中信、招商、光大、办理缴费业务。

此外,参保户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缴费,参保人本人在缴费时间内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(https://etax.beijing.chinatax.gov.cn/)办理缴费。

税务部门提醒,无意愿或不具备条件继续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,请及时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减员手续,避免扣款。具备免缴资格的人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名单提供给市医保局,完成参保缴费手续。医保部门接收税务部门缴费成功信息次日后可通过“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”查询。

文/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

(责任编辑:综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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